王金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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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金全,男,曾因盗窃罪获刑、后因逃脱罪再次获刑。

王金全1987年因盗窃罪被判刑8年;1988年11月27日,他从狱中脱逃;越狱逃亡期间,他开始经商,并时常进行慈善捐款。2009年2月11日,王金全归案,3月24日,因有自首情节,法院做出从轻判决,判处其有期徒刑8年。

人物经历

1986年,王金全和表哥王顺全在彭州市入室盗窃,1987年,二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10年。王金全的刑期到1994年8月9日止。

1988年11月27日晚上11时许,王金全越狱出逃。脱逃后,王金全来到雅安,找到了在某工厂上班的妻子。妻子给了他100元钱做本钱,在雅安一市场内经营炸油饼的生意。后来,王金全开始了流动摊贩的生活,做起了批发袜子、内裤等生意。稍微有些积蓄后,他租用了几间门市铺面,开店经营床上用品。到了2000年左右,王金全的家纺店在雅安辖区的县镇上已达10个,员工70多人,资产上百万。

越狱后,王金全始终不敢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在越狱前,他就曾经让表哥王顺全的女儿给自己看了王顺全的身份证号码,并特意抄录下来。从监狱逃脱后,他自己照了张相片,拿着表哥的身份证号码办了一张名为“王顺全”的假身份证。王金全称,因为不敢使用自己的真实身份,他的每一家店铺都登记在他妻子的名下,银行的存款也是用妻子的名字登记的。

越狱逃亡的20年来,王金全对有困难的亲友会伸出援手。彭州市九尺镇上的敬老院,他也经常捐款。5·12汶川地震以后,王金全积极捐款捐物,购买了大量的矿泉水和食品,捐回老家九尺镇。但因为王金全的逃犯身份,这些捐款的署名,全部署他母亲的名字。

2009年2月11日晚,王金全被警方传唤到派出所。王金全将自己脱逃的事实和盘托出,被警方抓获归案。3月24日,王金全被判再次入狱8年。

人物生活

王金全的女儿王某考上了大学,攻读新闻专业,并以父亲的故事为蓝本写了一篇文章《情与法》,发表在一本杂志上。

人物事件

1986年,当时30岁的他和表哥王顺全在彭州市入室盗窃,次年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和10年。王金全的刑期到1994年8月9日止。在狱中,王金全始终担心妻子和5岁女儿的生活。就在他在邛崃监狱服刑一年后的一天,妻子来信要求与他离婚。“女儿还这么小,如果父母离婚了,我放心不下!”王金全开始伺机逃跑。1988年11月27日晚上11时许,他和一起服刑的游某(另案处理)趁着夜色溜出了邛崃监狱。这时,王金全的刑期还有5年8个月12天。

2009年2月11日晚,王金全被警方传唤到派出所。王金全将自己脱逃的事实和盘托出,被警方抓获归案。

2009年3月24日上午10时,邛崃法院的合议庭到邛崃监狱对这起脱逃案进行审理。2000余名服刑人员参加了旁听。王金全表示:“我犯了罪还从监狱逃脱长达20年,应该承担责任,愿意接受法律的严惩。”

审判长宣判,鉴于王金全有自首情节,“从轻判处王金全犯脱逃罪有期徒刑3年6个月。加上在劳教期间未服满的5年8个月12天,数罪并罚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2个月12天。”法官张朝良宣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听完判决后,王金全表示没有异议,也不会上诉。

张朝良表示,鉴于王金全的自首情节,加之他在脱逃后并未重新犯罪,不仅没有进一步造成社会危害,还主动赎罪,法院才做出了从轻判决。王金全被判再次入狱8年。

参考资料 >

犯人20年前越狱经商成百万富翁 卖店铺欲自首.新浪网.2026-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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