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春良
来源:互联网

李春良,男,汉族,1963年2月出生,河北霸州人,1984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学位。曾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26年7月22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李春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春良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春良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1980.09--1984.07 解放军第二炮兵技术学院动力机械系制氮设备专业学员

1998.07--1999.12 北京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课程进修班在职学习

2006.03--2007.12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专业硕士学位在职学习,获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

服役经历

1984.07--1997.01解放军第二炮兵部队服役

工作经历

1995.11--1997.01 借调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工作

1997.01--1998.03 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干部

1998.03--2001.08 中组部地方干部局(干部二局)副处级调研员

2001.08--2004.09 中组部干部二局办公室正处级调研员兼副主任、二处处长

2004.09--2008.08 中组部干部二局副局长

2008.08--2009.07 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

2009.07--2011.09 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兼省委老干部局局长

2011.09--2013.05 中组部干部二局巡视员、副局长

2013.05--2016.12 中组部干部四局局长

2016.12--2018.03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主任(2017.06任)

2018.03--2018.07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国家林业局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8.07--2018.1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兼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

2018.11,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办公室主任

任免信息

2022年4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成立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李春良任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2023年4月,国务院任免国家工作人员,免去李春良的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人物事件

接受调查

2025年5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开除党籍

2025年1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春良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提供的装修服务;弃守廉洁底线,胆大妄为,将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行政许可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李春良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李春良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提起公诉

2026年3月,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山东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对李春良作出逮捕决定。山东省德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春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李春良利用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二处处长、干部二局副局长、巡视员、干部四局局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李春良离职后,利用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审宣判

2026年7月22日,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对被告人李春良以受贿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对李春良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2年下半年至2022年5月,被告人李春良利用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二处处长、干部二局副局长、巡视员、干部四局局长,国家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公司经营、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465万余元。2023年10月至2024年12月底,被告人李春良离职后,利用原担任中央组织部干部二局副局长、巡视员、干部四局局长,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公园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办理审批手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305万元。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春良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李春良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利用影响力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均应依法惩处。鉴于李春良受贿犯罪中有未遂情节,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和全部利用影响力受贿犯罪事实,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犯罪所得财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具有法定、酌定从宽情节,依法可对其所犯受贿罪从轻处罚,所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减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据悉,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4月29日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春良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春良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群众20余人旁听了庭审。

参考资料 >

王振江任司法部副部长,康旭平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红星新闻-今日头条.2023-04-11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局长、副局长、党组成员名单和简历.中国经济网.2025-05-14

中纪委通报:李春良被查!今年已有20名中管干部落马.上观新闻.2025-05-14

受贿数额特别巨大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副局长李春良一审被判无期.环球网-今日头条.2026-07-22

林草系统“打虎”:国家林草局原副局长李春良离任2年后被查.今日头条·界面新闻.2025-05-14

打虎!李春良落马.今日头条·政知新媒体.2025-05-14

第19届亚运会和第4届亚残运会工作领导小组成立 孙春兰任组长.今日头条·新京报.2022-04-15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被查.新京报-今日头条.2025-05-13

国家林草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春良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2025-11-10

检察机关依法对李春良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提起公诉.今日头条·新华社.2026-03-16

生活家百科家居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