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伟威,曾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人物经历
曾任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
2021年1月—2021年11月,任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任免信息
2020年12月30日,随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根据董伟威同志因工作变动辞去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决定:接受董伟威同志辞去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2021年1月22日,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任命董伟威为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2021年11月,湖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决定免去董伟威的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社会活动
2019年10月22日上午,随州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伟威一行来曾都法院调研党建工作情况。曾都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严贤超等在家院领导参与座谈。
2020年6月11日,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伟威到马坪镇督导检查脱贫攻坚工作,并深入部分村组走访贫困群众,了解扶贫政策落实情况。